在聖經中,饒恕帶有豁免、解除、放手的意思。希臘文經常將「饒恕」這個詞用在解除公職、取消婚約、解除契約、豁免債務或免除懲罰上。因此,聖經中的饒恕是指自願地以愛心豁免債務。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,使我們的罪得赦免,而我們領受的赦免不僅僅限於以往的過犯,也包括現在的和未來的所有過犯。我們只需帶著謙卑的心來到上帝面前「認自己的罪,上帝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」(約翰一書1章9節)。
那麼,上帝的饒恕是......
在接受基督為救主的那一刻,我們就得到豁免權,免受刑罰。
上帝以祂自己的權柄將我們無罪開釋,祂「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,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上帝的義」(哥林多後書5章21節)。
既然如此,這是否表示我們可以隨便犯錯,不用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負責呢?不是的。我們雖然蒙上帝饒恕,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無需承擔任何後果(加拉太書6章7節)。 當我們犯錯或傷害他人時,我們還是必須面對相應的行為後果。
「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!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!」(羅馬書4章7-8節)
因著上帝的饒恕,我們的罪被赦免、抹去,且不會再被提起。
上帝的饒恕完整無缺。我們無須擔心因這些過犯而被定罪,它們已經完全被清除了。上帝赦免我們的罪時,祂挪走我們的罪咎和恥辱,把我們的罪記在基督的帳上,同時把基督的義記在我們的帳上。
在饒恕的過程中,無論是上帝饒恕我們,或我們領受上帝的饒恕,雙方都需要付出極大的代價。
上帝饒恕我們的代價: 上帝為了我們的過犯,處罰祂的兒子,以義的代替不義的(彼得前書3章18節)。基督是完美且無罪的,然而祂卻選擇承擔我們的過犯、自私、罪疚感和羞恥。耶穌死在十字架上,上帝悅納了祂所獻的祭,作為我們罪的贖價(約翰福音19章30節)。
第三天,耶穌從死裡復活。藉著復活的神蹟,祂向我們表明,上帝已經接受祂代付的贖價。祂也展示了新生命的樣式,那就是任何信靠祂的人,他們的罪必得赦免,可以與上帝永遠同在。
這便是我們要透過聖餐來記念和思想耶穌之死的原因。聖餐的餅代表耶穌的身體,而酒則代表了祂的寶血。「祂被掛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,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,就得以在義上活。因祂受的鞭傷,你們便得了醫治。」(彼得前書2章24節)
我們在饒恕上須付出的代價: 對於被冒犯的人來說,代價就是放棄復仇之心,免除別人所欠的債務,力求與悔過者恢復關係。對於冒犯他人的人,代價則是要謙卑地認罪悔改、不隱瞞自己的過犯並承認錯誤;為自己所做的事以及所帶來的後果負責;以一顆憂傷痛悔的心祈求上帝的憐憫,並以感恩的態度領受罪得赦免的恩惠。
雖然饒恕的代價是如此地高,但想到雙方重歸舊好時的那種喜樂,就非常值得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