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無法完全理解上帝的饒恕,因祂的愛是如此地偉大,以致於人類的思想無法企及。因此,我們可能會對上帝的饒恕產生一些誤解和疑問。然而,盡管我們有很多困惑,但要記得並相信,耶穌為多人流出的立約之血,使我們的罪得赦免(馬太福音26章28節)。以下是有關饒恕的常見問題:
雖然我們不配得到饒恕,但上帝卻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,為的是拯救我們。如果我們認為自己不配得到上帝的饒恕,那表示我們還有希望。上帝期望我們知道,祂能夠赦免任何一切的罪。聖經上說,上帝會饒恕那些真正為自己的罪和過犯憂傷痛悔的人。祂沒有義務饒恕我們,可是祂卻應許這麽做。
每個人本應受到上帝的審判和刑罰,但因著祂愛我們,無論我們是多麽地糟糕,祂仍然樂意饒恕我們。就如約翰福音3章17-18節所記,「上帝差祂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。信祂的人不被定罪,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」。
很多人的心中會有罪咎感和羞恥感。有時候,我們被過去的傷害、愚蠢的選擇和尷尬的處境所困擾,認為自己很無用、糟糕,甚至毫無盼望。
即使我們已向上帝認罪,並接受耶穌作我們的救主,我們可能仍會覺得自己沒有被饒恕,擔心上帝會因為我們過去的可憎行為而拒絕我們。事實上,赦免是上帝的作為,不是源於我們自己的情緒,更何況祂已經饒恕我們了。我們所能做的就是領受和相信祂的赦免,同時謹記「東離西有多遠,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」(詩篇103篇12節)。
上帝饒恕我們並不意味著我們無需承擔罪的後果。但無論我們將會經歷或面對什麽困難,我們依然可以充滿盼望。當我們信靠上帝時,祂也承諾會糾正我們的過犯,且將它用於成就美好的事(羅馬書8章28節)。上帝應許我們,祂永遠不會撇下或丟棄我們(希伯來書13章5節)。因此,我們不必獨自面對生活上的痛苦與困難。還有一件肯定的事:我們不會再因為過去所犯下的罪而受到懲罰,因耶穌已經為我們承擔了這一切。
A) 減輕罪惡感: 饒恕的目的不是為了減輕犯罪者的罪惡感。他們所犯的罪仍然存在。當我們以「這沒什麽大不了」、「這只是他的本性,他不是故意的」、「我/你太敏感了」來淡化某人的罪行時,這其實阻礙了那人成長和意識到自身錯誤的機會。
B) 饒恕與忘懷: 饒恕不代表忘懷。上帝沒有教導我們要忘記對方的過犯,只是定意不要照對方所做的事來報復或對待他。靠著上帝的幫助,即便他人的過犯仍然存在於我們的記憶中,但我們能夠以愛饒恕。
C) 饒恕別人是為了自己: 這樣的饒恕是教導以愛自己為出發點,主張饒恕能夠為自身帶來益處、使生活平靜下來,以及情緒不會受到他人影響。為了自己的緣故而饒恕別人,確實能讓我們從痛苦和怨恨中得釋放,但它卻破壞了聖經中有關愛與饒恕的教導。其危險性在於,它將饒恕的行為由愛的表達轉變自私和自我保護。當我們饒恕他人的時候,我們需要思考:「要做到什麽程度才算愛?」——那就是要愛上帝和傷害我們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