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饒恕的三個迷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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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饒恕的三個迷思

並要以恩慈相待,存憐憫的心,彼此饒恕,正如上帝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。
(以弗所書4章32節)

閱讀經文:以弗所書4章25-32節

按教會年曆,我們已進入大齋期,或廣為人知的復活節期。在此期間,其中一個重要的課題便是饒恕。當我們相信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時,我們就蒙受了上帝的饒恕。領受上帝的饒恕是件易事,但要饒恕冒犯我們的人卻可能難如登天。

關於聖經所教導的饒恕,人們通常會有哪些誤解或迷思呢?我想有以下三點:
1. 饒恕表示遺忘。
2. 饒恕表示重新接納冒犯我們的人。
3. 饒恕表示馬上和好。

第一、饒恕不表示遺忘。聖經記載,上帝能夠寬恕且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(希伯來書8章12節),可是我們做得到嗎?作為人類,我們不可能做到完全忘記某些事情。儘管我們不會時刻記住事情,但也無法將它們徹底從記憶中抹去。若要完全遺忘某件事,只有兩種可能性:我們的頭被砍下(或死亡),其次是那件事發生已久(在幼童時期),以致於我們毫無印象。所以饒恕不代表遺忘,我們能夠從他人的錯誤中吸取教訓,幫助自己有更好的未來。

然而,這卻為許多人帶來第二個迷思:饒恕表示重新接納冒犯我們的人。這種情況確實有可能發生,但卻非必要。有時候,我們會看到敵對雙方相互饒恕,達致和解的例子。例如在「心靈勇者」(The Railway Man)這部於2013年上映的電影中,埃里克·洛馬克斯原諒了日本翻譯官長瀨隆史。二戰時期,這位英國士兵被日軍俘虜,被迫在泰緬鐵路做勞工,期間更遭到長瀨隆史百般折磨。但他最後卻主動尋找那位日本軍官,與他和解。然而,這樣美好的結局在現實生活中不常發生。

在某些情況下,遭受虐待的受害者,例如兒童,會被教導要饒恕那些傷害他們的人。但為了他們的安全,以及避免他們經歷更大的創傷,受害孩童不會被要求與施暴者和解。因此,我們需要有智慧地實踐饒恕。某些情況下,饒恕與和解可以同步進行,但有些情況則是,雖然雙方能夠饒恕,但要他們全面和解或和好可能會是毫無智慧的舉措。

最後一個迷思是,饒恕表示馬上和好,或者不需要有任何過程。有些基督徒被吩咐,甚或被迫立即原諒那些冒犯他們的人。這是毫無邏輯且沒有顧及人性本質的要求。完美的上帝在情緒和意志上沒有任何缺點,可以在眨眼間原諒我們。但即便是基督徒,我們也不過是個平凡、敗壞、在性格上有許多缺陷的有罪之人。因此,我們無法也沒有必要做到馬上饒恕。

就我而言,我無法立刻在當下原諒那些在馬路上隨意超我的車,或者佔據右邊的快速車道卻行駛緩慢的人。我會需要一兩天的時間,才能夠原諒他們的過錯。因此,饒恕是一個過程——從能夠說出「我原諒你」,直到我們不再心懷怨恨或怒氣。

我們也要明白自己只是凡人而非天使,我們可以祈求上帝賜我們力量,幫助我們能夠實踐饒恕,打從心裡饒恕他人。因此,與其馬上饒恕卻仍心存怨恨,不如容許自己花較長的時間,以做到完全饒恕和釋懷。

最後,在這大齋期裡,讓我們謹記幾件事:
1. 我們饒恕是因為我們已經蒙上帝饒恕。(馬太福音18章22-35節)
2. 我們饒恕是因為這是上帝的命令。(以弗所書4章32節)
3. 我們饒恕是因為這麼做能為我們帶來靈性、情緒和身體的健康。(約伯記42章8-10節;箴言3章7-8節)

反思與禱告



你對聖經所教導的饒恕,存有哪些疑問呢?
你可以採取什麼步驟與冒犯你的人和好?

慈愛的上帝,當我對一些人心懷怒氣或不滿的時候,
求祢教導我對饒恕有正確的認識,並且能夠打從心裡原諒他們。
作者: Edmund Kumar牧師

馬來西亞監獄協會(沙巴分會)宗教主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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