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們饒恕人的過犯,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。
(馬太福音6章14節)
閱讀經文:馬太福音6章5-15節
在馬太福音6章12-15節中,耶穌教導我們要饒恕。然而,不少人可能會感到困惑:為什麽上帝命令我們一定要饒恕他人的過犯,否則就得不到饒恕?這公平嗎?
這個教導論及了我們與上帝的關係。饒恕是指抹去債務,但按照社會的倫理原則,若有人欠債就必須償還。所謂冤有頭,債有主,債主有權力追討欠債人,這是「公平」的原則。
上帝就是我們的債主,但祂卻賜下愛子耶穌為罪人釘死在十字架上,償還了世人虧欠祂的一切「債務」。沒有欠債的反倒替欠債的人還債,這完全顛覆了當時猶太人對律法的理解。因為他們列祖流傳下來的律法就是教導人要知罪,並且按著罪行承擔罪責,他們認為這才是公平的倫理原則。所以,猶太人的宗教老師總是緊盯著猶太人,看他們有沒有觸犯律法、得罪上帝。久而久之,上帝與人的關係如同法官和被告,宗教老師則像主控官。
事實上,律法並非上帝追債的工具。上帝設立律法除了彰顯祂的屬性和公義標準,以及喚醒人認識到自己的罪之外,也要人們明白:我們無法靠自己的力量遵行律法,我們都需要上帝在耶穌基督裏的拯救,別無出路。
耶穌為罪人死,滿足了上帝對公義的要求——上帝絕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因此,祂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,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上帝的義(哥林多後書5章21節)。上帝的公義也彰顯了祂的慈愛,在接受耶穌為救主的那一刻,我們所有的罪就得到赦免,而且不再被定罪!我們若領受了耶穌的救贖之恩,就當效法祂,向人見證上帝的公義和慈愛。
上帝公義的原則是我們怎麽對待他人,祂就怎麽對我們。換個角度想,別人怎麽對待我們,上帝也就怎麽對待他們。如此一來,還有什麽能讓你忿忿不平的人或事呢?萬事皆有公義慈愛的上帝為我們作主,我們又還有什麽需要親自向人追討的呢?
反思與禱告
成為基督徒後,你經歷到上帝如何對待你呢?
你能夠如何以上帝對待你的方式,來對待身邊的人?
天父,感謝祢,因著耶穌已為我們的罪擔當了刑罰,我們不再被定罪。
願祢教導我也能以慈愛和憐憫待人。
2000年畢業於新加坡神學院,榮獲神學學士學位。畢業後任職於新山柔佛再也異象基督教會為全職傳道。 2005年赴香港建道神學院,並於2006年完成道學碩士及神學碩士學位。之後再次回到新山柔佛再也異象基督教會服事。於2009年蒙召到創啟地區擔任神學教育工作至今。期間也受邀擔任神學課程、營會和講座會的講員。 2019年開始義務擔任新山南方聖經學院教務職責至今,並於2023年開始擔任泰然諾線上神學院客座講師。